11 月 22 日,北京丰台区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发布。调查组根据消防救援机构现场勘验、检测鉴定、实验分析、仿真模拟和专家论证后认定,南楼起火直接原因系西电池间内的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热失控起火。

北楼爆炸直接原因为南楼电池间内的单体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及电池模组热失控扩散起火,事故产生的易燃易爆混合物通过电缆沟进入北楼储能室并扩散,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 1 人遇难、2 名消防员牺牲、1 名消防员受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1660.81 万元。

根据事故追责处理建议,负责项目投资建设以及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的业主单位——福威斯油气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勤主管、运营与维护岗员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经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对街道工委、丰台区发改委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2021年4月16日11时50分许,位于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的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威斯油气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难、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60.81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部署灭火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和丰台区政府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同步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调查组委托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电池安全实验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有关物证开展检测分析;聘请火灾调查、物证鉴定、爆炸科学、电气系统、建筑防火、锂电池安全、电化学储能等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开展技术分析。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检测鉴定、仿真模拟、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发建筑情况事发地点位于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土地使用权人及房屋产权人为北京首带宝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56950.3平方米;2009年3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363.92平方米。

2004年1月,北京集美家居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家居公司)下属北京市定慧桥集美家具城市场有限公司陆续租用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院内全部建筑和场地,经营集美家居大红门店。事发前,建筑面积经改扩建增加至208102.55平方米。集美家居大红门店院内主要有8个场馆及其它配套建筑。事发建筑位于1#馆东侧院内,主要包括北楼、南楼两栋砖混结构建筑,南北楼之间建有室外地下电缆沟。

北楼为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面积约1060平方米。一层分别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储能室及设备间,集美家居公司自用的35千伏变压器室、6千伏配电室、变配电值班室,二层为集美家居公司35千伏控制柜室。其中:6千伏配电室有1条东西向主电缆管沟及配电柜;储能室内有2条东西向电缆管沟、4组电池柜(共56列电池簇,使用圆柱形磷酸铁锂电池)。

南楼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面积约245.6平方米,分别为控制室、门厅及维修间、西电池间、东电池间和设备间;控制室局部加装二层。西电池间安装12组电池柜(共48列电池簇,使用方形磷酸铁锂电池),东电池间安装12组电池柜(共48列电池簇,使用圆柱形磷酸铁锂电池),电池柜底部电缆在电缆夹层内汇集进入室外地下电缆沟。

南北楼之间室外地下电缆沟长24米、宽1米,底部距地面1.6米,顶部距地面约0.4米;沟内敷设电缆29根;距北楼3.7米处设有一处通风竖井。电缆沟在北楼南墙西向东数第5个窗户下方进入北楼地下,在南楼北门东侧地下进入南楼电缆夹层。

(二)事发项目电气系统工作原理事发项目电气系统分为直流侧和交流侧,通过功率变换系统(PCS)实现交流电与直流电的双向转换。交流侧主要有市电、集美家居大红门店商户;直流侧主要有光伏发电设备、储能设备和充电桩。

日间,光伏发电设备优先向集美家居大红门店商户供电,多余电量可向储能设备、充电桩供电,储能设备也可向商户供电;上述光伏及储能设备不能满足用电需求时,也可直接使用市电。夜间,储能电池、充电桩使用波谷电价充电。

1.福威斯油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6,法定代表人刘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南路3号389室;经营范围包括电气自动化系统、储能充电系统、交直流混合微电网系统设计等。该公司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刘博(个人)、北京福威斯投资管理中心(刘博控股)和其他个人分别持股约40%、33%、24%和3%。2018年8月,福威斯油气公司与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国轩福威斯光储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福威斯公司),持有项目部分资产,法定代表人为刘博,实际无组织机构和人员。

2.北京京丰国威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丰国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TA0N1B,法定代表人崔李沛,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西马场甲14号155幢1层BK003号;经营范围包括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该公司由北京京通国邮新能源有限公司和福威斯油气公司合资成立。

3.北京丰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新电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J,法定代表人王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1988年1月1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农场路28号22幢,经营范围包括专业承包等。该公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

事发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设备包含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簇、储能集装箱、充电桩等。

2017年10月,福威斯油气公司、北京平高清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与集美家居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集美家居公司负责提供安装及运营场地,享受项目优惠电价;福威斯油气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以及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设施所有权归该公司所有;北京平高清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8月退出项目)负责6千伏配电室改造、采购安装储能控制系统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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